把期货交易所踩死,当然,范家是绝不会有任何发声机会的,只能认下这个大罪,后续投资范十三娘——这个小狐狸精要得意了。
第二,把此事当做法律事件处理,允许范老头聘请律师来和衙门打官司,争辩申诉,这能彰显她的胸襟,刷一波在商人中的好感,但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势必会暴露衙门的两个破绽,那么,范老七、甘耀明等人多数也就是罚款了事了。
这个倒不要紧,但必定会引领起一波风气,那就是让商人习惯于聘请律师和衙门做对,为自己争取牟利空间,这在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里其实是好现象,但问题是买地这里法律体系还在草创中的草创,新东西又多,法规又少,商人还因为买地发达的制造业而迅速变得有钱,谢双瑶得考虑要不要在这个时候开这个口子,这确实很可能是潘多拉的魔盒,开了口就关不起来了。
第三,把此事当做污点事件处理,直接警告范老头闭嘴,都是自己好脾气,才惯得他们嚣张起来,敢和衙门叫板了,商人也配和衙门讲理?再抓个小辫子,直接把他送去苦役——像这种大商人,小辫子那是满头都是,就看想不想抓而已,绝对不存在想抓抓不到的。再扶植范十三娘,让她去做科尔沁的矿业,重操跨境贸易的老本行,直接在买活军领导下和口外做生意……
这么做,当然是最爽快的,而且还可以逃避第一种选择和第二种选择都必然要求的条件:不管是发文还是打官司,你说这么做是错的,那得有依据吧,那就得出台金融规定,确定下来什么是正常贸易,什么是囤积居奇,那这就让衙门显得局促了,因为这个东西现在完全不存在,也没有什么可以借(cha)鉴(xi)的蓝本,按谢双瑶的估计,想要拿出一份有可执行性,不会被钻空子的规定,至少得一年功夫。
但是,第三种选择,也不是没有后果——在这件事上,商人和百姓的看法不会完全一致的,他们一定认为范家也并非全无道理,如果衙门摆出一副粗暴的姿态,那么买地和敏地的区别又有多大呢?
买地是个有规矩的地方,这名声是用过去十余年一点一滴地培养起来的,而商人们也是个非常矛盾的群体,只要有一点规矩,他们就敢押重注——场外交易所的天量流水就是很好的证据,他们跟随买地去南洋,去鸡笼岛,去广府道,这些完全陌生的地方,种植橡胶、甘蔗,风里来雨里去,跨越重洋运送货物,把自己的血汗和身家完全寄托于买地在当地的统治,就是因为信任买地的规矩——在买地,只要认真守法地做生意,就不会有人前来勒索,吞没他们辛勤创造出的财富。
可要是这规矩时有时无,极富弹性,甚至在很多时候完全没有规矩,衙门说什么就是什么呢?商人们对买地还会如此信任么?他们会不会转而怀念起在敏朝上下其手、官商勾结、无法无天的好处?买地也在面临其余政权的竞争——虽然他们占有很大的优势,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