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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何以如此信口雌黄?”
那人忍不住怒道,“此事,可是有人亲眼看到了,而且还不止一人!李相竟然当着陛下的面,如此否认?是要欺君不成?”
“欺君之谈,何其谬也?”
李斯听罢,却仍然是不慌不忙的言道,“敢问我如何欺君了?”
“我等可以找到亲眼目睹李相与冯相争执的证人!”
那人怒道。
“既如此,又如何?”
李斯说道,“我与冯相争论,不知犯了哪一条的大秦律例?”
嗯……嗯?
我特么?
听到李斯的话,那人不禁面色一怔。
“这朝廷的大臣争论,是如何违背朝廷的法度了?“
李斯看着那人,继续问道。
这,还真不违背法律……
秦朝的律法对官员的管辖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官员敢当众动手互殴,轻则要受到罚金,乃至于剃去眉毛等惩戒,甚至是判罚坐牢。
比如刘邦和夏侯婴醉酒互斗,那按照律法就得判刑!
结果刘邦逃跑了,就只有夏侯婴自己蹲了一年的监狱。
后来还是在萧何的求情奉劝之下,劝说了县令,减免了他的刑法,毕竟夏侯婴的驾车技术不错,很让县令满意。
而朝廷的律法规定官员不得互斗,但是,却并没有规定,官员不准争执!
争执,违什么法呢?
“如不是你出口蓄意羞辱,激怒冯相,冯相何以至此?”
那人听了,不甘说道,“陛下,臣请求陛下详查此事,还冯相一个公道!”
“陛下!”
李斯听了说道,“微臣可并不记得微臣说过什么蓄意激怒和羞辱冯相的话。如有,那微臣甘愿领罚!不如,就请陛下召冯相前来,如来,微臣自愿对峙!”
我特么?
听到李斯的话,一帮老秦权贵们纷纷一怒。
你这分明是知道冯相人昏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