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离得很近。
坏消息,她离他们很远。
莲绯切到了他们的共同频道,说:“你们先汇合,我们……石林见吧。”
莲绯看了眼地图,大概算了一下,他们最好的汇合地点就是石林。
“可以。”莉莉丝回道。
裴兰兰:“征哥,可以快点来找我吗?我总觉得我附近有什么东西……”
罗征语气着急:“很快到,兰兰。”
莲绯正要开口说什么,耳朵一动,一个细微的声音将她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下一秒,她猛地往身后一跃。
与此同时,一个巨大的生物从她原本站立的位置窜出。
莲绯连连后退数米,这才退出了生物冒出的范围。
她立马收好通讯器,抽出双刀,警戒的看着那巨型生物。
那是一个足足有十米高的怪物。
头是一个长长的横条,两端是两个球体——那是它的眼睛。
从上往下看,才能看出来它的头其实是一个不是很标准的圆盘。
粗壮的脖子直插沙地,似乎它的身子还在沙地里没有出来。
以它的脖子为圆心,直径十米的沙地接连窜出了数十条柔软无骨的触手。
怪物的皮肤干干巴巴的,满是褶皱,一看就很厚实。
莲绯恶补过虫族的知识,很快就从脑海里找出了面前这个怪物的名字
——德斯蒙斯特。
沙漠虫族。
平均等级在A级的虫族,干燥炎热的地区最适合它们繁衍与生存。
倒霉,怎么这么快就遇上虫族了。
莲绯眸中闪过一丝不耐。
好在,德斯蒙斯特不算很难解决,只要切断它的脖子就行。
唯一难缠的,就是它那些触手。
触手上,有满是毒液的倒钩。一旦被划到,立马就会身体麻痹,然后被触手卷起,以供德斯蒙斯特大快朵颐。
十分残忍的是,这种毒液会麻痹猎物的神经,让猎物感受不到疼痛。
同时保证了猎物的清醒。直到大脑被咬碎,猎物才会失去意识。
也就是说,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被吃掉。
感觉不到疼痛,但看着自己身体一点点消失,那种恐惧宛若刀子般将猎物所有理智切碎,捣烂。
这也就为什么,在德斯蒙斯特口中救下来的幸存者,都成了疯子,生不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