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土地户籍制度(下)
原则上来说这比大秦原先的政策赏赐更多了,并且相对增强积极性和土地市场灵活性,但是多收取的田赋又限制了肆意的扩张。
对于新拿下的城池土地,以及新投效的贵族官员,已经拥有的土地,是不会收回的,哪怕超过了自己的身份,田赋也不会增加。但是在爵位升级之前,土地也不许增加,同样传给后代爵位降等后,也要按照上述秦法执行。
这些是土地政策的基本原则,帝国太大,具体实施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
例如偏僻地区,苦寒地区,为了当地发展,以及吸引移民,增强积极性等,会给予政策扶持,例如提高平民可以拥有的土地数量,降低赋税等。
这一套土地政策连招下来,整体还是优点大于缺点。
优点是利于政治管理,打散大家族为小家庭,减少地方宗族势力,便于国家管理,加强中央集权。
对于经济发展,激发生产积极性,按户分田并配套奖惩机制,且针对不同土地类型给予扶持,能激发百姓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发展。
大力抑制土地兼并,从土地分配、买卖及赋税多方面抑制土地兼并,保障土地权益,维持社会稳定。
并且促进市场流通,允许部分土地买卖,一定程度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在社会稳定方面保障民生,给平民分田分宅,保障基本生活,对老人的赋税徭役减免政策,鼓励赡养老人,维护社会伦理道德,保障弱势群体。
同时最重要的激励机制,对贵族以爵位赐地,且传代递减时给予优待,既激励民众通过战功等获取爵位,又限制贵族土地无限扩张。
至于缺点,对于平民来说主要是分家导致压力较大,按土地总量收田赋,不论土地产出,遇灾年或土地贫瘠,平民赋税压力大,易致贫困。但是这个可以通过政策补贴,以及政策性阶段性时间性等不同政策减免。
没办法,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这已经是最优解了。
统治者是最需要做出取舍的人,隐性的显性的短期的长远的,一切都要算清楚,有问题就必须解决问题!必须拿出方法!一个人等得了,全天下那么多人可等不了。
相比较没有办法,再不是办法的办法也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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