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完美无缺,那之后在深入了解后,你的缺点便会暴露无遗,到时候啊,可是少不了一顿鸡飞狗跳。而我这么做,可以说是为后期做准备了,那我开始就明牌,把自己的所有都表现出来,对方在习惯了我的缺点后,就会去发现我的闪光点了,不是吗?”
听到这话,黄玄也是回道:“嗯,怎么说呢,这是那个“100-1=0”的定律吗?”
(“100-1=0”定律最初来源于一项监狱的职责纪律:“不管以前干得多好,如果在众多犯人里逃掉一个,便是永远的失职。”在我们看来,这个纪律似乎过于严格了。但从防止罪犯重新危害社会来说,百无一失是极为必要的。)
(当然,这个定律也是揭示人性的一条。“100-1=0”定律在心理学上揭示了人类记忆与评价的偏差。人们往往倾向于记住并放大最后一次的负面体验,而忽视之前所有的正面积累。这种心理现象在人际交往中尤为明显,即使之前对某人或某事物有多次良好的印象,但一旦有一次不愉快的经历,这些良好的印象就可能被迅速抹杀。这反映了人类心理中的“近因效应”,即最近的印象对人的判断影响最大。)
(此外,这种定律也揭示了人们在评价他人时容易出现的“非黑即白”的极端思维。人们往往难以接受一个复杂、多维度的评价对象,而倾向于将其简化为“好”或“坏”的极端。)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100-1=0定律反映了人类认知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人类在面对复杂世界时,往往难以做到全面、客观的评价,而是容易受到个人经验、情感、偏见等因素的影响。这种主观性使得人们在评价事物时容易出现偏差,甚至走向极端。)
(同时,该定律也体现了“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在哲学上,整体与部分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却容易因为部分(一次不好的经历)而否定整体(之前的所有好印象),这体现了人类认知中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