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其实都是公务员,也知道分寸的,怎么打不至于轻伤,怎么打顶多也就是个治安违法,这些老油条心里门清着呢。
所以就看着满地打滚的领导,就是斜着眼睛看着,然后冷冷的说一句,以后再搞事情的话,就不止打这么几拳了。这几拳算是报答你这段时间对我的关照。
领导后来呢就去医院了,然后呢连着几个星期不上班。
毕竟呢是单位的一把手,被下属这么当面的胖揍了一顿,真的是很没面子的。
这期间呢也想着要报警的,想着要让警察来处理这个事情。
但是呢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的公安局长是领导的好朋友,然后他摸着提前让法医过来验过伤了,说只是轻微伤,最多最多只能算治安违法的。
然后领导听了呢就有点坐不住了,说这个这么严重的事情,已经算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了,他是在殴打自己的领导啊,怎么就只有一个治安违法呢。治安违法的话可开除不了人啊。
公安局长就很无奈的说,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非常明确了的,轻微伤,如果不是寻衅滋事的话,定时不构成犯罪的啊。
这个时候呢领导就很自然的脱口而出一句,那就定他寻衅滋事啊。
然后公安局长就心里一眼,心想你这个家伙也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啊,在法律方面,简直就是个法盲差不多了,还是这么大一个领导呢,真是丢人。
但是呢这些话也就是心里想想,不可能说出来的。
公安局长就说,这个事情比较难办啊,根据法律规定的话,寻衅滋事只能是无故生非或者借故生非,当然这是很书面化的语言,说的直白点就是没事找事。
如果是事出有因的话,比方说之前两个人的矛盾就是比较大的,那就不能说是无故生非或者借故生非了,那是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固有矛盾所引发的斗殴了。
这个时候就必须是轻伤才能有用的,否则是入不了刑的。
领导虽然是法盲,但是理解能力还是很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