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夫妻过来相认,孩子丢了两年了,自然是认得父母的,可口不能出言,只能是嘶吼着用肢体表达了。
两夫妻看着孩子惊疑不定,但孩子是夫妻俩自己养大的,眉眼在脑海里记忆深刻。
那个妇人,也是被人记住了的,看她长相,个子矮,虚眯眼水蛇腰,那颗痣是独一无二的,就是她拐走了儿子,也不知道用到了什么方法,把儿子祸害成了连体的怪物。
两夫妻心如刀绞,抓住了那个妇人,带着孩子来南窑口打官司。
县令犯了难,妇人就说双胞胎是自己亲生的,孩子的父亲是个过路的,露水夫妻做了后时间不长就走了,也没有留下姓名。
孩子的亲生父母坚持说孩子是夫妻俩自己的,一开始出生的时候是各自独立的双胞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连体了。并说出了当初的接生婆现在还活着,接生婆可以是这件事的证明人。
看两个孩子的连体部位,除了伤疤的边缘,像是后来才有的伤疤,其余也看不出什么。
两个孩子还是哑巴,不能说出完整的话。
两夫妻,和妇人与孩子住进了县衙,妇人片刻不离孩子,也不让两方面见面。她们都说自己是家长的,县令也没有好办法,只能是被衙役看管了起来监视居住。
那个妇人坚持说孩子是自己的,打生下来就是连体。
孩子出生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接生婆,就是自己生下来的,过去住的地方离着的邻居家很远,邻居不熟悉她,她也不认识什么邻居。
至于妇人原来住在哪里,他自己诉说:“小妇人是不识字的,记性也差,可记不住那些。”
即使是用刑,她也坚持说记不起来了,令县令狗咬刺猬无处下口。
夫妻俩也坚持自己的说法,每日里以泪洗面,妇人不让夫妻靠近连体人。
县令看接生婆都来了,接生婆接生的是婴儿,双胞胎她还记得,但事情过去了六七年了,双胞胎长成了什么样她也不敢肯定,这两个连体的就更搞不明白了。
但接生婆发誓了,当初接生的是双胞胎,长相一模一样,可都是单独的个体。
妇人说他们是白巾国的,生孩子也是在白巾国生的,接生婆早就病死了,现在也记不住曾经住的地方的地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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