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贵之女,凭借好看的皮囊和天生的经商头脑,从此一飞冲天,逆天改命,你这给我讲了个励志故事啊。”
高石笑道:“要真是这么简单就好了。警官,你们听说过陈世美吗?”
北宫璃落的脸色刷的一下沉了下来,问:“你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啊,于胜志在老家的时候结过婚,他父母给安排的。山里人嘛,从出生恨不得就订了娃娃亲,长大了也不太在意结婚年龄,有的十几岁就结婚生孩子了。”高石摊了摊手,道:“繁殖恋罢了。”
“繁殖恋”这个词说的不好听,但还真是这么回事。在贫穷落后,文化水平低的地方,结婚就是为了繁殖。这话,话粗理不粗。
傅子衿插嘴问道:“那他前妻呢?他们结婚几年?”
高石目光沉了沉,道:“死了。于胜志到杭市的时候20岁,我之前查到他老家在哪儿的时候曾经去过一次,跟他们老家的人打听了一下,他16岁的时候结的婚,有个孩子。”
“他的这些亲人全死了?”北宫璃落问:“什么时候死的?”
高石道:“于胜志22岁那年。据说是一场大火,烧的什么都不剩了,于胜志的父母和妻儿全部葬身那场大火。”
“那尸体呢?火灭了之后没有警察去调查吗?”
高石耸耸肩,说:“警官,你不了解那种山村的情况么?大家都住在深山里,离的最近的邻居有时候都要翻过一个山头才能看见。等到别人发现的时候,他家连屋子都已经快整个烧成灰了。”
傅子衿问:“山里那么多树木,这火烧起来不会烧掉整片山么?”
高石摇头道:“他家住在山谷里,不算是山上,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多树。”
北宫璃落脸色阴沉,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火是谁放的?”
高石看着她,叹了口气,道:“他们老家的人以为于胜志全家都死了,包括于胜志在内。他邻居说,那两天刚好于胜志从城里回家了,他也住在家里。”
北宫璃落咬着后槽牙,道:“但事实上你也知道,于胜志根本没死,他回到了城里,过着堪比神仙的日子。”
高石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