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研究中心什么的非盈利机构,然后投一笔钱进去让他们慢慢花着顺带着‘研究’,这样的幌子一挂谁没事来找贝海麻烦。
而且贝海己经了解了过了,美国政府根本就没有通过什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理由就是美国人认为把公海的资源量化为共有财产与自由贸易原则相违背。
公有的东西说是所有人都有其实这个东西就是等于变向的交到联合国手中,美国能忍的了这个?当然不可能通过,不光不通过还拉着发达国家另起了炉灶,根本不鸟联合国这个法案。
这也可以理解,小国穷国没有资金也没有技术开发公海的资源,当然想靠着公约这东西把公海这块肥肉给吊起来,就算不能吊起来也要在别人伸勺子的时候喝口汤。
美国这个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自然不这么想,我的科技够发达资金也有,那我要到公海打几个油井采点儿矿产还要分联合国这个穷鬼的钱?你想的美!美国大资本家怎么可能答应这样的亏本买卖,要是有人敢强要,估计美国人直接轮着大刀片子照脸就是一顿猛砍。
其实这东西别说美国了,国内也不没有当回事儿,通过是通过了不过可是还有着声明的,而且说国内并不受国际海洋法庭管辖。
这就像是两人有争议,弱小的这位看着对手已经捋袖子了,下挣去十有就要挨揍了于是找了个调解的,但是现在膀大腰圆的这位直接对调解的说,对不起,滚一边去!你要管就管对手,我根本不想鸟你你没权力管我。
当然要是这个调解人是个比这位还膀大腰圆的家伙那就好说了直接揍一顿再调呗,可惜的是不论是告状的还是调解人小身板都是豆芽菜,加一起都不够人轮一巴掌的,只能凑在一起自己上演阿q情神,两人缩到一边躲角落里画圈圈诅咒这个膀大腰圆的然后两人相视自嗨一下!
具体的例子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小菲同学要求南海主权把小中同学告上国际法庭的事情。
所以说贝海打桩子这个事儿,贝海觉得自己己经想的通透了,在什么法律上根本什么拦路的都没有只要有钱就行了。自己的计划己经是万无一失了怎么多米尼克这边还来个很麻烦呢?(未完待续……)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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