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天宫,完全不讲半点道理。她的眼神又不好,东撞一下,西撞一下,撞得身上的鞭痕全渗出了血。
这女人怎么不懂得好好爱惜自己呢?沈依依暗自摇头,带着蔡礼这个尾巴走上前去,道:“余氏,你要是不把身上的伤治好,再睡个美容觉,我就算把你送到白家,白俊茂也不会要你的。”
余氏冲着沈依依左边的墙角眨了眨眼睛:“美容觉?”
瞧这眼神儿,看哪儿呢这是?沈依依按了按额角:“你想去白家,没问题,但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这道理你应该明白吧?你想见心上人,却不肯好好保养打扮,你自己说说,这过得去吗?”
余氏现在疯疯癫癫,唯一能让她动点脑筋好好思考一下的,应该只有她的爱情了。如果那还能称之为爱情的话。
余氏听了她的话,果然不闹了:“你说得对,我要养得漂漂亮亮地去见老爷。我不能让姚氏那个狐狸精给比下去了。”
“这就对了嘛。”沈依依道,“我让人给你上点金疮药,你先好好睡一觉,明天咱们再来合计合计,怎样变得比姚氏更漂亮。”
这话余氏显然很乐意听,乖乖地去了里屋。
宜园有几个粗使丫鬟,沈依依让茱萸叫了一个来,帮余氏上金疮药去了。
在回住处的路上,蔡礼一脚踢飞了一粒小石子儿,骂道:“一窝蠢女人。”
沈依依耸了耸肩:“可能是因为白俊茂太帅吧。”
哪里帅了?小白脸!对于沈依依的审美,蔡礼很不以为然。
“你觉得姚氏漂亮吗?”沈依依突然问他。
蔡礼愣了一下:“还可以吧。”
“她好漂亮,按着我的年龄推算,她今年至少得三十了吧,看起来却跟刚满二十岁似的。”沈依依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脸,“‘沈依依’咋没遗传到她的美貌呢?”
这话题跳转的,怎么就到相貌的美与丑上了呢?蔡礼侧首看着她,道:“你,你也挺好看的啊。”
中国男人古今都一样,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