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迹等人走到河边,安排几个孩子去钓鱼,自己便独自向上游走去。他这几天都会单独呆一会儿,孩子们也不怎么在意。
走到比平时更远些的地方,林迹在一棵大树后站定,看到四下没人后就地一蹲,消失在原地。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个小城的中心广场上。
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另外,如果林迹每次进来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就出去的话,外界人是发现不了他消失过的。林迹把这个功能称为快闪。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因为每次进来都落在这个广场上,这个广场上已经放了几把从周边警察局找来的手枪了。但林迹说突突就突突,他决定到城外靶场去拿大家伙。
说干就干,林迹走到广场边,发动一辆摩托车就风驰电掣向小区郊外驶去。
他去看岩壁的时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车摩托车基本是没锁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门也没锁,这大大方便了林迹的行动。
小城不大,成为林迹随身物品的范围只有方圆十公里,外围还有些农田菜地,那些庄稼还长得绿油油的。
一路上路过书店药店刀具店种子公司等不少地方,林迹忍不住会多看几眼,这些东西对于史前来说都是无比的财富,但要怎么把这些东西弄出去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