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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前早一脚将它踢飞,但遇上灵异之事后,觉得有时对事不可以常理度之,丁文摆手示意母亲噤声。那小东西似识人性一样,放开了他的裤管,竟高兴得在跟前打滚。
这倒奇怪了哈!四个人均发出这样惊叹。
丁香趁机提议带这个小东西回家,桑木兰也在一旁帮忙说项,“这狗可以带回咱们的桑家坞,那儿太清静了。”
丁母一想也是,只得交代丁香将小东西洗干净后,再带回家里。
小东西一直望着三人进入楼梯后,才跟在丁香脚跟后,来到了传达室旁边的洗衣池。
回到家里时,见丁父和罗元二人已不再专注于那个海碗。丁父在阳台忙着他的盆栽和菊花;罗元轻松看着电视,原来是养鱼栏目,丁文好奇地问,“翻肚了没?”
“翻了!”罗元没好气地翻白泡泡大眼,果如牛瞳。丁文见他吃瘪,不用看就知道金鱼没事,只是听了丁父从阳台传过话,“这鱼不想吃东西、精神状态变得更好”,暗道这无疑违背了他养殖食用鱼的原则:应该是光长膘,不长精神的;看来这洪荒湖水用以育鱼苗,成功率必是非常高。
丁文掂了掂手中的塑料袋,转而一想,“嘿嘿,咱这次是有备而回。才三天嘛,以为是吹气球呢?”有了将试验进行到底的决心。
丁文放好书后,垫着脚进了厨房,见母亲和桑木兰已忙开了,忙中偷闲交谈,看俩人的样子很会享受厨房的乐趣,不过一见丁文进来后碍手碍脚的,便被赶出厨房。
呃,自己怎么就游离于“各团体”之外?丁文已打算回桑家坞。
午餐的胡子鱼汤成为主餐,乳白色的鱼汤,巨补啊......滴嗒滴嗒,泡泡同志差点滴下口水。这吃货,也只有吃的时候,他才会忘记养金鱼的事。嗯,鱼汤鲜美而滑口,一股葱花的清香掩去了鱼腥;肉韧而有咬头,一股清新之气代替了淡水鱼常有的土味。
丁香回来了,手抱着一只纯白色的长毛动物,与刚才那只脏狗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我刚才特意买了两小袋洗发精,洗完后到发廊里吹干。你们瞧,嘟嘟好看么?”丁香兴奋道。
嘟嘟?众人均停下了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