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的感觉就像硫酸,覆盖在咽喉食道上的粘膜会被这种烧酒彻底腐蚀,让饮用者根本感觉不到第二口是什么味道。
这里的人就喜欢烈酒,他们管所有白酒都叫做“伏特加”。弗拉索夫扁酒壶里的这种龙舌兰还算不错,回味绵长,只是刚入口的感觉实在很糟糕,曹新能甚至觉得那是难喝到极点的毒药。
酒的回味的确不错,曹新能忍不住又灌下去第二口。高浓度酒精是他感觉脸庞消失了,随即感觉不到鼻子的存在。这里所指当然是嗅觉,进而双手都变得有些麻木。
“我说,你想变得像我一样吗?”
带着酒精的麻醉效果,曹新能挥舞着扁酒壶大声喊叫。他挺直胸脯,黑色的头发被理成很短的平头,冷峻的脸上显出几分狂热,腰身结实,粗壮的手臂上肌肉贲张,高大的身子挡住了空油桶里冒出的火焰,在地面上拖出很远的黑色阴影覆盖了大片面积。
“变得像你一样?”
弗拉索夫显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显得很疑惑:“什么意思?”
曹新能咧嘴大笑着,浓烈酒气从他的毛孔里渗透出来,豪放的声音在旧厂房里回荡:“你知道我在地下拳斗场的战绩。我以前不是你们这里的人,我是外来者。我在拳斗场上前前后后赢了一百零八场,所有的对手都死了。我可没用武器,也没有什么卑鄙的阴谋诡计。我赢得正大光明。我记得,你曾经是我的观众。”
这些话所言非虚,弗拉索夫听了也频频点头。
“野兽”的名头在这里非常响亮。连赢一百零八场的记录至今为止没人能够打破。从第一场拳赛开始,曹新能的对手至少都是三个以上,最多的时候达到五个。觉得徒手格斗不过瘾,也为了让拳赛场老板和自己多赚点钱,曹新能甚至提出“让对手持械,我自己空手”这种可怕的建议。
有了第一场赛事压倒性的胜利为基础,哪怕比这更疯狂的建议,拳斗场老板都会仔细考虑。观众也不是傻瓜,他们会分析拳赛双方的强弱优势,自然会毫不犹豫买持有武器,而且人多的一方赢。
只有极少数眼光不错的赌徒才能赢钱,其中就包括弗拉索夫。他前前后后通过曹新能赢了大量食品和武器。如果不是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