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弹的附从军。
她大概预料到会发生什么事。
等待的时间不长,王印江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还是穿着那件夹克衫,只是在近处看起来,肥胖的肚皮比之前更加显眼。
“来来来,小郑,饿了吧?在这里用不着那么拘束,大家都是熟人,想吃什么就自己拿,用不着客气。”
他选了恰好在郑小月对面的椅子坐下,然后冲着白衣女子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房间,并且把房门关上。
“客气”这个词好像从来就没有在郑小月的字典里出现过。她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抓起距离最近的盐焗鸡,扯下一条肥嫩的鸡腿,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不管怎么样,吃饱了再说。
严格来说,郑小月不是很饿。可是这么多美味的食物摆在面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
很多美好的东西已经消失了。
我喜欢麻辣小龙虾,也喜欢撒上很多孜然和辣椒粉的烤羊肉串,黄焖鳝鱼和清蒸螃蟹这些东西郑小月向来都很喜欢吃……是啊!食物,美味的食物,对于和平年代的记忆,除了已经消失的逛街看电影公园旅行电脑游戏很多朋友聚在一起疯玩k歌喝酒,就只剩下最后的食物信息。
这就是他吗的一个混蛋世界,就连吃个醋溜土豆丝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愿望,也变得极其困难。然而,思想和胃囊简直就是天底下最邪恶的阴谋组合体。这两个混蛋一个直接对身体发出信号,另一个就绞尽脑汁拼命在记忆深处寻找那些自己迫切想要忘记,却已经牢牢被刻下来的画面。
郑小月看过《平凡的世界》,她对书里主人公的艰苦、爱情、生存、信念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毫无兴趣,唯独只对孙少安与民工在节日里吃的那一盆醋溜土豆丝印象深刻。
王印江的餐桌上,居然还摆着冰激凌。
郑小月毫不客气地伸手抓过来,用勺子舀了一点放进嘴里,顿时,熟悉的口感与甜美在舌尖上溢开,弥漫全身。
是麦当劳的冰激凌,她以前最喜欢吃。
光是凭着这一点,郑小月就认为王印江绝对可以从“普通混蛋”成功晋升为“杂种”或者是“垃圾”的高度。
在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