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虽说和状元书生有关,却没有书生遇狐仙的浪漫,反倒有些残酷。据说是前朝。有个上京赶考的落魄书生,骑不上马,也坐不起驴车,路上却还糟了劫匪的打劫,身上被抢的是清洁溜溜,走到李家下店状元铺的地界上来时,早已磨穿了脚上一双布鞋的鞋底,脚底板都已经磨起了血泡。只剩下鞋帮搭在脚背上,而他腹中空空。早已经是饥渴难耐,连口清水都吐不出来了,他走到状元铺,天色渐暗,正是鸡进圈,鸟归巢的时候,那状元铺本是打棺材的地方,时间久了,阴气渐生,鬼气也重,才将暮色时分,四下邻里便已开始封窗闭门,这书生走进状元铺,只觉得自己就快要饿的昏死了过去,不过一切如他所愿,他饿的昏头攒脑,眼睛一花,冒起了金星,却是一头蹿到了一家农户门前的土石阶上,恰好这户人家有个老汉,正要关门,一看这情形,老汉也是好心,便将他扶进了自家屋里去,给他灌了几口稀饭米汤,这才把他从昏厥中就过来,总算捡回一条小命。
待到这书生恢复了神智,便将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的给老汉讲明了,老汉看他虽然落魄可怜,家世也是清贫,并不显赫,但是好在生的一张清秀俊朗的好相貌,加上言辞谈吐,颇有几分才气,老汉心中生了爱怜之意,一想自己膝下无儿,老伴早死,只有一个女儿,生的也是一副乖巧好相貌,如今正是十八的青春年华,也再不能任岁月这样蹉跎糟蹋了,上门说媒的倒也不少,女儿其实并不愁嫁,但偏偏上门的要不是些地痞无赖,要不就是些出入烟花巷的公子哥,再或者是粗俗不堪的庄稼汉,别说女儿看了不满意,就是自己也瞧不上眼。
但是眼前这书生少年,却不同,虽说穷了些,但相貌气质谈吐都是不凡,老汉与他谈的很投机,更知道了他有一腔热血热血抱负,只是差个时机,此次进京,若能考取功名,必将是前途无量,宏图大展,老汉越谈越是对这书生喜欢得紧,恰好这书生又有借宿的意思,老汉于是吩咐女儿,烧了家里还剩下的那大半只肥兔,便做了晚饭,要与这书生畅饮叙谈,这书生平日里也是受尽欺负白眼,这时看老汉对自己如此器重看得起,心中也是高兴,一面跟老汉大谈心中抱负的同时,更不忘感叹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