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一块来扒车啊,可带劲了,还凉快。”
这时,陈凌三口两口把桃子吃完,桃核吐出去,回头对他们道:“今天拉了一车东西,后车斗堆得又高又满,不然可以直接载上你们。”
“哇,叔你真好。”
堂兄弟的表现,让四妮儿女婿越发无奈:“……这是富贵叔,你嫂子家的富贵叔,咱们自家人,你说好不好?”
他前后重复了好几遍。
二黑子这才有点反应过来。
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想这什么。
而后勐地抬头,惊叫道:“嫂子家的富贵叔?他就是陈王庄的陈富贵?怎么这么年轻?”
然后眼神从刚才单纯的善意热情,一下子变成了热切的崇拜。
哇哇乱叫道:“叔,俺听说了,你前阵子打老虎了是不是?”
好家伙,一张口就又开始提这事儿了。
可见武松打虎比啥都深入人心。
要是真演了武松,上了电视,那以后干脆别回家了。
回家就让人看猴子一样围观,多没意思。
不过少年人那热烈的崇拜,还是让陈凌有点心头发热,愿意多说两句的。
简单聊了聊。
四妮儿女婿也逐渐放开了,严肃的表情也变成了笑脸。
他最开始也是挺崇拜陈凌的,但自从知道陈凌和老丈人王立献家的关系,其实这个崇拜更多就变成了敬畏。
哪怕这大半年也没见过几次。
总是王立献家农忙或者有什么事情,才见到陈凌。
但不妨碍他对陈凌的尊重。
所以这一见面,才会有点严肃对待,不想让小堂弟在人家跟前乱蹦跶。
“你们兄弟俩干啥去?羊头沟到这边可不近!”
“俺们是去风雷镇那边儿山上收鸡的。”
“收鸡?”
“对,俺哥俩收了鸡,当天收当天卖,收完坐船就到市里去了,卖到市里的烧鸡铺子。”
“哦哟?这买卖听起来行啊!”
陈凌眉头一挑,心想本地除了黄牛肉,就是烧鸡是一大特色。
后世黄牛肉都没了,但烧鸡还在,而且还上过美食纪录片呢。
足有上千年历史。
而这个时候,说实话,当地的烧鸡比后世还要红火。
原因也简单。
后世发展快速,美食多种多样,人们可选择的东西太多了。
而现在,很多当地人一下子能想到的美食,就是烧鸡而已。
挣到钱了,就盼着来一只烧鸡解馋。
能不红火吗?
“风雷镇那边的山上,养的鸡很便宜,鸡蛋也便宜。俺跟你说实话把叔,有一回,俺哥转了几个寨子,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