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落花流水。
在平日里,蛮僚好争斗,崇尚族中的勇士和处事公平的头人。
孟获就是靠着勇力和公平才让益州郡的蛮僚信服。
这一路来,鄂顺每战必前,又是军中最勇悍的人物,再加上在江一战,就是他带着人冲杀在前,最后又带着他们从汉人的包围中逃了出来。
所以这一队残兵对他倒是极为信服,直接就改口称鄂顺为大王。
听到鄂顺要去味县城下,他们虽然心有疑虑,但却是没有反对。
因为鄂顺曾用鬼神发过誓,这一回不攻城,只要站在城下骂人就好。
而且城里的汉人士卒也不多,如果他们敢出来,那就把他们打败。
打完这一仗,他们就可以回到堂郎县。
江一战,鄂顺所带的蛮兵大多都是雍旧部,雍盘踞在堂郎一带,蛮兵大多是那里出来的人。
如今听到只要打完这一次就可以回家,哪有不应之理?
听到寨子里传来欢呼声,吕凯终于睁开了眼睛,他看向鄂顺。
“孟获大败,如丧家之犬,唯将军率一部残兵,反常人所思,转战三百余里,竟还能深得士卒拥护,士气不堕,如此大才,却甘为劫匪,真是可惜了。”
鄂顺淡然一笑,“怎么?想劝说我?我还以为你不怕死呢。”
吕凯摇摇头,“哪有人不怕死?只是必死之时,避无可避,故唯有不怕一途,方不致失了脸面。只不过我也是真心可惜你这等人物罢了。”
“有什么好可惜的?”
鄂顺看向远处的山林,缓缓道,“我只是个蛮夷,懂不了什么大道理,也没有你们汉人那些复杂的心思。谁对我好,我就认谁。高大王死了,我就要为他报仇,就这么简单。”
“战阵之上,刀枪无眼,若是手下留情,那就是自寻死路。”吕凯皱眉道,“高定首败后,丞相已经给了他机会,让他投降,是他自己宁死不降。”
“待邛都城破,关君侯乃是先登之士,他不杀高定,高定必然要杀他,如何又能怪关君侯手下不留情?”
鄂顺脸带惨然之色,“道理我懂,但高大王乃是关兴所杀,此乃事实,故此仇我不可不报。关兴在战阵上杀了高大王,那我也一样要在两军阵前堂堂正正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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