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我通过了荆棘丛林和野牛瀑布的考验!
“我饿了三天三夜,却还有足够的力气,能撞断一棵曼陀罗树!
“我能帮老爷们砸碎一切敌人的头颅,无论是黄金氏族,雷电氏族,还是信奉圣光的蛮子,杀,统统杀光,杀杀杀杀杀杀!”
前方一名身高超过三臂,格外强壮的鼠民俘虏,忽然如疯似魔地呐喊起来。
他拼命挣扎,不小心撞到了押送自己的牛头人。
牛头人自然岿然不动。
但俘虏尾巴上的血污和淤泥,却不小心蹭到了他的脸上。
或许是回到黑角城,心情比较放松的缘故,牛头人竟然没有恼怒,反而咧嘴笑起来。
“好,只要你能挨过这一拳,就有资格成为我的仆兵!”
牛头人用两根手指拧断了束缚鼠民俘虏的牛筋绳索,示意俘虏做好准备。
更多血蹄武士兴致勃勃地围拢上来,吆五喝六地再次下注。
“五步!”
“七步!”
“我看他不行,太瘦弱了,最多坚持三步!”
他们说着俘虏们听不懂的话,甩出一串串用图腾兽骸骨打磨而成的钱串子。
最强壮的鼠民俘虏深吸一口气,双目圆睁,胸膛像是风箱一样鼓胀起来,变得如盾牌般坚固。
他硬憋着一口气,已经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示意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牛头人:“来吧!”
牛头人喷了个响鼻。
也不蓄力,松松垮垮,随手一拳,貌似轻飘飘落到鼠民俘虏的胸口。
鼠民俘虏先是满脸震惊,没想到这一拳会这么不痛不痒。
随即欣喜若狂,认定自己已经成为黑角城和血蹄大军的一员。
他转过身,张开双臂,朝叶子等俘虏们走来。
一步,两步。
“光荣啊,血蹄——”
刚刚跨出第三步,话才说了半截,这个鼠民俘虏的胸膛就继续膨胀。
伴随“噼噼啪啪”的骨骼爆裂声,他的上半身就像火山爆发般,整个儿炸裂开来,鲜血和稀烂如泥的内脏,染红了七八臂范围内的大地。
血蹄武士们没想到这家伙如此没用,竟然连三步都没坚持住,输个精光的家伙,纷纷朝仍旧戳着的半截残尸,喝起倒彩来。
“笨蛋,想活着加入血蹄氏族,可没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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