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劳动工人,又让坚实的工人放下螺丝刀,捧起书本阅读。
早年她习惯留长发,追求烫一些新奇刺激的发型,比如卷发、爆炸头、渐变色,
三十岁后,她的热血渐渐平息,开始编辫子,后来当工人又剃了过光头,再后来是平头,接着是短发,现在就变成了这样随意散漫的发型。
她的外表倒是老得很慢,姑姑五年前去世,父亲过了半年也跟着去了,而她到现在也不过是三十岁出头的模样,同龄的战友,有的孙子都打酱油了,她仍然孤身一人。
但是,霜镀联邦纵使有千般万般不好,至少它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家庭不再是最为重要的存在,诺米也知道,自己的基因也已经收录进了国家基因库,自己说不定在哪里也有着基因上最匹配的后代。
不过,她偶尔也会幻想:如果自己找到了那个救命恩人,对方要还是个可爱的男孩子,会不会传出一段美好的佳话呢?
——但现实没有幻想的余地。
杀死军阀,救下来的平民中也会诞生新的军阀。劫富济贫,只会造就更多的贫穷和懒汉。
外界地的疾苦是救不完的,不论是用暴力制裁,还是割肉救饥,都无法消除外界地这一状态。
只有击败熵君,击败大自然,才是唯一的出路。
她渐渐地也接受了这点,从年轻的稚嫩天真,到青年的热血分开,再到中年的清醒悲哀,再到壮年的麻木无睹。
人类对快乐的阈值是有限的,只要一直快乐,就会变得厌烦腻味,而承受痛苦也会是有着阈值的,苦难看了一百遍,注定会麻木和厌倦。
诺米·安德森·古厄塞特的时间按下了暂停键。
重复,再次重复,永远不断地重复。
悲剧不断地发生,而她的心却不再如初始那般激动,甚至对于自己的不死感到质疑。
死了就好了,死了就不用瞎操心了。
除了对不起那个拯救自己的人——可若是对方已经死了呢?
她几乎踏遍了整个外界地的角落,都找不到对方的踪迹,如果这不是三流小说或者浪漫童话之类的故事的话,那么他/她大概的确是死了。
于是,她渐渐心也淡漠下来了,也不再追寻那个当初救下自己的身影。
她离开了外界地,回归到祖国怀抱里,再作为这个社会的一颗细胞,微不足道又重要的细胞去服务。
一切都按部就班,直到世界迎来毁灭。
熵君的阴影浩荡磅礴,自高天之上奔涌而来,将地上人一切的努力顷刻间摧毁殆尽。
五十年以来,人们不断努力,修地下城,核爆天空,对抗大自然的结局——仍然是毁灭。
长夜永不终结。
‘这样,说不定也好。’
诺米有一瞬间,这么想到了这点。
‘终于能够死了。’
面对熵君的使徒,她能够坦然地站着赴死,这就足够了。
然而,命运简直就是一个爱捉弄人的小鬼。
“你长高了啊,小不点儿。”
就在她决定放弃一切去死的时候,太阳出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