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来个莫名其妙的话题。
“就是早上在后院练剑的那个。”拉蒙先生开口道。
“巴迪斯?他怎么了?”阿方斯这才明白过来。
“怎么了?见鬼,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二次看到骑士阶的高手,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一个!”拉蒙顿时激动了起来。
“什么骑士阶?”阿方斯更加一脸懵逼起来。
“那个年轻人的剑术。三人敌可以算入门,二十人敌可以称之为剑士阶,只有达到百人敌才称之为骑士阶,他们是最强大的战士了。”拉蒙开口替阿方斯普及了一下。
“好吧,我并不懂这个,您不妨直接告诉我,您想说什么?”阿方斯有些无奈问道。
“呃…我是说,有他在,你不需要我的帮助。”拉蒙想了想回道。
“请坐,我且称呼您为拉蒙叔叔吧,巴迪斯是强,可我需要他派上别的用场,所以我依然需要您。”阿方斯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椅子,示意拉蒙坐下并继续道:
“另外,我不明白您为何在我这儿待不下去,我本以为您会很高兴,可以出门散散心感受一下新鲜的空气;我也没有阻拦您到处逛逛,您为什么不试着习惯这儿呢?”
“纳夏那混小子留在家里,不会干什么好事的。”拉蒙在阿方斯的对面坐了下来,嘟囔着回道。
“我知道,但我可以告诉您,他无法忍受您时时刻刻的管教,如果不是您来了加莱,就是他来加莱了;
那才是更糟糕的,我管不了他,您也管不着他,而现在,您虽然在加莱,但依旧能得到家里的消息,在他搞砸一切前,还可以赶回去揍他一顿。”
阿方斯摊开双手道:“他现在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混吃混喝,过着二十年来一模一样的生活,他可以按这个状态再活二十年,您在或不在,他都会这么做。”
拉蒙沉默了,坐在那里,良久才点点头又站起身来走了;阿方斯看着他落寞离开的背影,突然明白他为什么显得那么沧桑,估计还是让纳夏这败家子给气的。不过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阿方斯看在朋友份上,要一批人手接济一下就算仁至义尽了,其他的也顾不上太多…
很快,阿方斯就看到了从荷兰风尘仆仆赶到的伦勃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