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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四章 噬天

以前的旧主子。

    “是叫无名,还是没有名字的意思?”

    千荞有些懵,她发现这个剑灵有点像老学究,说话总爱咬文嚼字的。

    “没有名字。”

    剑灵顿了一下,似乎对这样的说话方式很是不习惯。

    “嗯,我就是因为吞噬法则才炼制这柄剑的,那咱们起个霸气点的名字吧~”

    千荞知道自己是个起名废,所以苦思冥想了许久,这才终于想到了一个自我感觉还算不错的名字。

    “叫你噬天怎么样?”

    吞噬法则本就能吞噬世间万物,这天不也包括在内吗?

    千荞觉得这个名字简直帅爆了。

    “可。”

    剑灵在心里默念了几遍,最终却只吐出了一个字,不过听声音似乎是对这个名字还算满意,于是千荞趁机提出了她最想提的要求。

    “那噬天咱们商量一下,你以后能不能像我这样说话,之前的那种说话方式我总觉得怪怪的。”

    。阅址

    “正是。”

    剑灵回答的很干脆,但千荞无语地抽了抽唇角,却也还是耐心地问了一句。

    “原因呢?”

    “于汝而言,甚善。”

    千荞原本还以为它会说自己喜欢,却不想它会来上这么一句,又看了一眼识海中的子母剑。

    这类剑她以前也曾在南宫家的藏宝阁里见过,当时也动过心思,只可惜那些灵剑根本不搭理她。

    这种剑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出其不意,毕竟任谁也想不到你在出剑时,还会把短剑隐藏在长剑的影子之中伺机而动。

    子母剑的好处当然不只这些,它进可攻退可守,用的好了绝对能够出奇制胜,但用的不好,也会容易给对手留下破绽。

    “好,我听你的。”

    千荞最终还是接受了剑灵的提议,因为她想到在与罗格·邓恩的那场比试中,她就是因为剑太长的关系,才会轻易被对方挡下。

    若是当时她将墨昀剑换成了一把短剑,不但速度会变得更快,杀伤力也会更高,破甲效果肯定也要比长剑好很多。

    千荞在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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