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千荞眉头微挑,这场面弄的跟烛光晚餐似的,是要闹哪样?
难道他以为自己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吗?
等两人被侍从服侍就坐后,千荞看着对面戴着无框眼镜的儒雅男子腹诽道。
“千荞,好久不见。”
示意侍从们下去后,诺克提斯·杜威微笑着说道。
“确实好久不见了,诺克提斯。”
见对方终于不在她的名字后面加上“小姐”二字了,千荞这边也果断丢掉了“先生”二字。
社交礼仪的那一套,她是真心不喜欢。
“呵呵,几年不见,你倒是一点儿没变。”
诺克提斯·杜威低笑出声,柔和的灯光衬得他本就白皙的肤色,如一块上好的美玉般晃人眼。
“彼此彼此。”
只可惜坐在他对面的是早已见惯了各色美男的千·钢铁直女·荞,她甚至连眼神都没有变过,就那么干巴巴地丢出了四个字。
她可不是来欣赏对方美色的,况且论起美色,谁又能比得上三叔公呢?
法衣的好处就是可以根据人的体型自由调成它的尺寸,但同样也有它不好的地方,因为法衣的制作周期长,所以在款式方面都比较大众,并没有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像赫曼给她的那两件就都是很大众的款式,与那些特意为了宴会而定制的礼服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不过那时他们的目的特殊,不适宜吸引太多人的目光,所以越大众的款式反而越好。
但现在不同,她要去赴约的对象是杜威家的家主,再穿那些款式过时的法衣,很容易被人看轻。
零也是因为这一点,才特意让明壹赶制出了一件礼服。
若不是她去偷听了零给明壹的传音,她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明壹还有这种本事。
看着身上华美精致的礼服,千荞的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个疑问。
像明壹这种全能型人才,静檀到底是怎么培养出来的?总不能全是他手把手教的吧?
想了一下静檀拿针线的样子。
嗯?好像还挺合适的?
千荞用力摇了摇头,这才好不容易将静檀拿针线的画面从脑海里撇出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