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终优游以养拙,很有给李二凤点眼药的嫌疑。
作为李二凤最喜欢的靓仔,同时是过得最恣意的亲王,与官场失意灰溜溜回到老家的御史,还是有很大滴不同的,怎么也用不到退求己而自省,信用薄而才劣。
“他用他那醋钵儿大小拳头恐吓我,说若是不写成随园食单,就让我做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李世民瞪了李元婴一眼,若是没有后面的话,他也许会相信。老二十再怎么混,对竖子和小兕子还是很好的,怎么可能恐吓他?还做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呵呵,不要以为他当年讲给小兕子的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他不记得了!
“陛下,你不知道,我们出海一路向东走了不止两万六千里,既没见到一丘河,也没看到苟苟营,更不要说什么又鸟和马户了。”程知节看着李世民不说话,端起酒碗大笑着转移话题,“不过红描翅黑画皮,绿绣鸡冠金镶蹄的人,倒是见过不少。”
边说还边比划着:“他们可以不穿上衣,却绝对不能不带那个五彩斑斓的冠,他们会将色彩艳丽的尾羽都插在发冠上,若是在丛林里行走,看到他们不会以为那是原住民,只会以为是什么大鸟在觅食。萧十一想要用那些尾羽做鹤氅,用箭射杀了两个人之后,才发现不对劲。”
他们保持羽毛鲜艳度的方式很特别,萧十一跟着学了三天,说实话,学习一天对他来说,都是对他脑子的质疑和侮辱。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么专心做事的萧十一,从那之后,他的态度便改变了许多。
“不用帮着竖子转移话题,”李世民也端起酒碗来,碰了下程知节的酒碗,十分嫌弃地说道。“更何况你转移的还那么生硬,手段粗糙的和当年在瓦岗没有任何区别。”
放下酒碗,夹起一块鱼尾给程知节,“用酒蒸食的白鱼,确实美不可言。”
想到他装憨的本事,又直白地补充道:“多食鱼,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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